珠宝圈举案说法之上海“老翡翠”诈骗案尘埃落定

上海“老翡翠”诈骗案是全国第一起假货“老翡翠”刑事案件,受到业内的广泛关注。一审宣判后,被告不服提起上诉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被告犯诈骗罪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。

下面我们回顾细节一下:

一、被告人贾某编造因中央反腐形势严峻、要帮助领导人亲属低价处理翡翠的谎言。以低价从古玩市场(地摊)购得劣质的经过漂白充填、染色处理的翡翠算盘、手镯,并分别以15万元、3.99万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害人。

二、2016年10月被害人去广州将翡翠手镯带到王某云处做了鉴定,王某云说手镯是天然A货老翡翠,是价值连城的、天价!!并出具了一份鉴定证书。

三、涉案的“老翡翠”算盘、手镯,经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经过漂白充填、染色处理的翡翠,市场俗称B+C货。经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结论书证实,翡翠算盘(处理)价值1350元、翡翠手镯(处理)价值140元。

(上述细节只是上海诈骗案的一部分,涉案的其它藏品如家具、字画等未做详解,有兴趣的朋友请阅读判决书原文。)

通过本案我们知道:

1、编故事、卖假货是负法律责任的,当涉案货值累计到一定程度,有可能就要负刑事责任。

2、本案中的伪专家自媒体上信誓旦旦,说自己没有诈骗主客观故意,可这些辩辞在案件事实、证人证词面前显得多么苍白无力?!地摊上淘来的假货,都能被您鉴定成“清代老翡翠”,还保证“价值连城”、还都是“天价”呢?正因为有您证书的加持140元的假货能卖到几万,情何以堪啊?

王某云在某公众号公开发表了本案证言,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事实,我们还能说您点啥呢?地摊上花140块淘的B货,您都能鉴定成“A货老翡翠”还说“价值连城”?哎……